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执法监督,维护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良好形象,8月25日,开封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各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中共开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开封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
会上,由市卫生监督所支委委员张华领学《开封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有关要求。禁令明确:严禁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严禁违规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严禁以罚代管滥用行政处罚权;严禁随意使用行政强制措施;严禁不按裁量基准使用裁量权;严禁超办案期和追溯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严禁以罚代刑纵容违法犯罪;严禁以权谋私寻求部门利益;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严禁简单粗暴损毁执法形象。
会议要求,我们每个执法人员必须进一步明确工作“红线”,坚守行为底线,筑牢依法行政的思想防线。一要加强业务学习,掌握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办案流程,履职尽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切实提高自律意识,保持良好作风,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三要经常对照检查,严格查找行政执法工作中各环节的责任履行是否到位,存在哪些风险点,确保及时发现隐患,防范于未然。
通过学习,使全体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加深了对行政执法“十条禁令”的理解和掌握,坚定了将“十条禁令”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的决心和自觉性,为今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