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卫生局
关于推行卫生监督执法终端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快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进程,全面实现我市卫生监督业务工作信息化管理,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指导意见(2012版)的通知》和河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河南省卫生监督执法手持终端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决定自今年起在全市推行卫生监督执法终端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利用手持终端进行现场执法是为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安全、可及的现代公共卫生服务、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提供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新模式的重要途径,同时是卫生监督信息报告更加准确、及时、质量更高的重要保证。通过卫生监督业务系统推广使用,全面实现卫生许可、行政处罚网上在线流转办理和信息报告数据自动生成上报,实现手持执法终端(手持机)的现场监督检查和现场文书打印,为信息报告系统提供质量高、及时性强的数据,实现卫生监督执法由传统工作模式向信息化管理模式的转变。
二、设备采购
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原卫生部《卫生监督机构装备标准(2011版)》(卫监督发〔2011〕88号)和原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制定的《卫生监督执法手持终端配置标准(暂行)》要求采购卫生监督执法终端设备,要按照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统一使用《卫生监督执法手持终端软件》,以便于与省和国家信息平台对接。
三、经费支出
所需经费可由当地财政预算支出,也可由国家装备的“县级卫生监督能力建设项目”专款支出。
四、培训考核
今年三月份市卫生监督所将对县区所有一线卫生监督员进行全员培训,通过实际操作和过程推演重点对监督与处罚模块、许可模块进行详细介绍。市卫生监督所信息科业务人员还要深入区县进行工作指导与技术服务,增强区域之间“互查、互看、互比、互助”的良好效果。三月底全市统一应用考试,检验各区县业务系统区域培训效果,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使用手持执法终端的熟练程度。
五、打造亮点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采取一切措施保证2015年第二季度前启用手持终端开展卫生监督现场执法工作。通过使用卫生监督业务系统,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和卫生监督工作流程,促进卫生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和卫生监督工作效率水平,提升卫生监督执法形象。在全省率先实现利用卫生监督执法手持终端与省级信息平台对接。
开封市卫生局
2015年1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区卫生监督所。
开封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印发
校对:张源